音樂噴泉設計中需要注意什么—在設計噴泉時,首先要進行總體布置,也就是說在哪里要布置噴泉,布置多大規模的噴泉,要是什么形式的噴泉,總體布置一般是與整個建筑群統一考慮的,噴泉應與建筑物形成一個統一的協調的整體。因此噴泉的布置也應當符合建筑美學的原則,尤其是應當使之符合形式美的基本法則。 1、整齊統一:也可以說是單純齊一或整齊一律,這是最簡單的形式美。這是噴泉布局中最常用的法則,這主要是指在一個大噴泉中有許多個體,這時我們常用相同的規格噴頭形成相同的水造型,這水造型可以是向上直噴的水柱,也可以是向下流動的水舌或向上飛舞的水舌與某種形態的水花。整齊也就是同一形態反復連續出現就給人一種規則的感覺,給人一種整齊的美感,給人以秩序感。而且整齊可以使比較小的個體構成一個大的整體,例如一個小噴泉在廣場里是很不顯眼的,但是如果一排整齊的小噴泉就會給人一個深刻的印象。一個細流噴泉給人一種單薄的感覺,但是如果按一定形狀并列,就會形成一堵水墻,一層水網等等的印象。當然整齊統一不能絕對化,絕不是要求在整個廣場所有噴泉都一樣,一般整齊統一是有一定的范圍,就是說在一定范圍之內是一樣的而超出這個范圍,形體就發生了變化,而在另一個范圍則又是另一個形體的整齊統一。這就是所謂分組統一。每一組有一個統一的形態,組與組之間是有區別的。分組要適當,如果分組數目太多,每個組的數量太少,那么就會走向整齊統一的反面,就雜亂無章了。但是整齊統一的范圍也不宜太大,分組也不宜太少,否則也會走向另一個反面,變成單調了。整齊統一的原則還應體現在一個噴泉群體應當有一種控制?要素,最常見的控制要素就是高度,對于噴泉來說常在一定位置設立一個高度很大的主噴泉,這就會產生一種強有力的印象,而一些較小的其他噴泉則處于從屬地位,使得觀眾對這個噴泉群體有一個整體的感覺。整體統一還表現在動態噴泉以一定的周期反復重現某一種形態的變化,這與前面所述的空間上的整體統一不同,是在時間上的整體統一。